公告:「教師請假規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8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44203364A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其修正重點如下: 一、增訂身心調適假,每學年准給三日,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 ,並得以時計,且學校不得拒絕,亦不得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閱讀全文公告:「教師請假規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8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44203364A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第3點、第4點,並自114年9月10日生效,請查照。

敬請本校同仁務必注意赴香港或澳門通報 1140003636下載 1140003636_2下載 1140003636_3下載

閱讀全文★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第3點、第4點,並自114年9月10日生效,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