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中部 | 高職部 | |
| 班級數 | 國中部修業3年,一年級1班、二年級1班、三年級1班,共3班 | 高職部修業3年,一年級3班,二年級3班、三年級3班 ,共9班 |
| 入學資格 | 國小應屆畢業生或國小畢業未滿18歲。 智能障礙重度及以智能障礙為主之多重障礙學生為優先。(含自閉症,並以重度優先) | 年齡 21 足歲以下(應屆畢業生不受前述年齡限制)未曾參加適性輔導安置(含原十二年就學安置)之國中畢(結)業或具同等學歷(力)者。 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登錄有案之確認個案。 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統一編號,經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所核發之視覺障礙、聽覺障礙、肢體障礙、腦性麻痺、智能障礙、自閉症或含前述障礙之多重障礙鑑定證明,智能障礙需具中度以上,自閉症需具重度者。 |
| 報名方式 | 依照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國民教育暨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聯合安置簡章公布時程報名 | 依照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安置特殊教育學校」簡章公布時程報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