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112年8月1日宣布「自8月15日起,COVID-19篩檢陽性輕症/無症狀>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10日調整為5日;同時全面取消各類對象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支持性給假措施」,學校教職員工相關請假事宜一案,請查照Post author:afhungPost published:2023-08-15Post category:04重要公告 / 人事室Post last modified:2023-08-15摘略說明:1.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回歸學校請假規定辦理。2.篩檢陽性中重症者:請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核給「公假」日數,教 師所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並支付鐘點費,不列入學年度成績考核之考 量。covid-19-取消支持性給假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