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教署函請各校加強落實資通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相關規範

依教育部111年7月15日臺教國署秘字第1110089333號函重申,請各單位於使用雲端資通服務(如Google表單等)蒐集個人資料時,可能因設定不當而增加個資外洩及資安風險,請於使用資通系統或雲端資通服務蒐集教職員、學生及家長個人資料者,應注意資通系統或服務蒐集及使用個人資料之注意事項,以「最小化」為原則,並請確實留意避免因系統設定錯誤或人為因素,誤將機敏個資、機密檔案公布於網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