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家人權博物館辦理「111學年度人權故事行動展」之展覽申請辦法及宣傳資料1份
  •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4日臺教學(二)字第1110044428號函辦理。
  • 二、國家人權博物館為推廣大眾認識了解人權議題,拓展人權教育之範疇及廣度,參酌行動博物館精神,重製具特色且觀眾反應良好的人權主題特展,轉化為適於公共推廣之內容、規模與形式,提供學校單位免費申請運用,希冀增進社會大眾認識臺灣歷史及人權議題。
  • 三、本展覽申請簡要說明如下:
    (一)申請對象:國內各級學校(教師);或其他符合本計畫目的,經館方審核通過之對象。預計受理展出20檔次。
    (二)申請時程:111年5月1日起至111年5月31日止,預計於111年6月30日前公告申請通過名單。
    (三)申請展出時段:111年9月1日起至112年6月30日止。每一\檔次展出時間為15天,如有特殊需求,將由館方另案處理。
    (四)申請方式:請填妥申請表單(採線上申請https://reurl.cc/55rZrz),將依據申請內容受理,經國家人權博物館審查後,通知審核結果及聯繫後續事宜。
    (五)本計畫之展覽申請及相關佈卸展服務,皆免收費用。
  • 四、計畫內容詳如展覽申請辦法,各展覽介紹與借展清單,請上國家人權博物館官網/教育資源/人權學習專區/人權故事行動展https://www.nhrm.gov.tw/w/nhrm/ActionExhibition查詢),或洽詢該館展示教育組02-22182438分機348、E-Mail:nhrm190@nhrm.gov.tw,錢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