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函知法務部函報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該院於中華民國111年3月16日以院臺法字第1110006063號公告修正,並自公告日生效,Post author:mlses10301Post published:2022-03-25Post category:03一般公告 / 學輔處Post last modified:2022-08-25一、依教育部111年3月18日臺教學(五)字第1110028220號函辦理。二、檢送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1份(如附件)。苗軍字第1110060043號-公文下載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