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法務部設計之公民教案乙份
  • 一、依據法務部111年1月28日法律字第11103502510號函辦理。
  • 二、民法修正調降成年年齡為18歲,定於112年1月1日施行,為向學生族群加強宣導,法務部設計旨揭公民教案(教案名稱:臺灣青年,何時成年?)(含課程簡報及教學指引),供貴校教師融入教學之參考。
  • 三、另法務部建置「民法修正調降成年年齡專區」網站資訊(http://topics.moj.gov.tw/33020/),內含民法成年年齡修正說明、宣導資源、常見問答及好站連結等內容,亦可作為教師教學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