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教署函請加強落實資通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相關規範

依教育部110年9月8日臺教資(四)字第1100122001號函,請各單位於使用雲端資通服務(如Google表單等)蒐集個人資料時,可能因設定不當而增加個資外洩及資安風險,請於使用資通系統或雲端資通服務蒐集教職員、學生及家長個人資料者,應注意資通系統或服務蒐集及使用個人資料之注意事項,以「最小化」為原則,並請確實留意誤將機敏個資、機密檔案公布於網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