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高級中等學校 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培訓計畫

壹、目的
一、透過 閩南語文 、客語文 教學 能力之 培訓及檢核,提升 培訓及檢核,提升高級中等學校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之 教學 專業 知能。
二、儲備高級中等學校閩南語文 、客語文師資,提高師資閩南語文 、客語文課程之教學品質, 落實閩南語文 、客語文 之傳承。
貳、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署
二、承辦單位:國立臺南大學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認證計畫辦公室
參、 培訓 方式
一、資格審查:具備下列二項者,始得報名參加。
(一) 年齡:滿二十歲者 (2001年 12月 30日(含)前出生者 )。
(二) 語言認證:持有教育部閩南能力考試 語言認證

一、資格審查:具備下列二項者,始得報名參加。
(一) 年齡:滿二十歲者 (2001年 12月 30日(含)前出生者 )。
(二) 語言認證:持有教育部閩南能力考試 語言認證中高級以 或國立成功大學臺灣語文測驗中心全民台語認證高級以上證書 、或客家委員會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中 高級以上證書。
二、培訓:通過資格審查者, 須完整參加 36小時教學專業 培訓課程 (以下簡稱培訓課程 ), 始取得完訓資格。
三、認證:取得完訓資格者, 認證:取得完訓資格者, 得於完訓證明核發之日起 2年內, 報名參與認證(含 報名參與認證(含 報名參與認證(含 筆試評 筆試評 量(教案評量與紙筆測驗) 及教學演示評量 ),認證通過者,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署核發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支援工作人員合格證書。

肆、 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 限採網路報名 (網址為 : http://tphht.nutn.edu.tw/),一律不接受現場報名。
(二) 正取學員及備於 網路報名成功後 ,請檢附下列 ,請檢附下列 資料及證明文件 (依序排列 ), 以牛皮紙信封裝妥 ,於收件截止日 (郵戳為憑, 收件截止日同網路報名收件截止日) 前掛號 寄至國立臺南大學高級中等校閩客語文教支援工作人員認證計畫辦公室 (送件信封黏貼標籤如附一),俾進行報名資格審查。

  1. 送件自行檢核表 (如附件 二)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切結書 (如附件 三)
  4. 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5. 語言能力證書影本(教育部臺灣閩南認考試 中高級 以上 證書 影本 或國立成功大學臺灣語文測驗中心全民台認證高級 國立成功大學臺灣語文測驗中心全民台認證高級 以上證書 影本 或客家委員會 中高級 客語能力認證考試書影本) 客語能力認證考試書影本)
  6. 回郵信封 (A4大小、附 掛號郵資 掛號郵資 51元整,請貼足郵資 元整,請貼足郵資 )
  7. 其他相關證明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