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次公告-甄選教務處農業技士職務代理人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尤佳,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具有與
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並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尤佳。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三) 具有電腦文書處理及網路系統使用基本能力。
聯絡方式:
(一)應徵者請檢附報名表件於114年2月27日(星期四)前,以掛號郵寄至「360014苗栗縣苗栗市經國路四段825號苗栗特教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親送或逾期均不予受理,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技士職代』。
(二)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 救助。
(三) 月支報酬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新台幣37,800元。
(四) 報名表件:
1. 甄選報名表及具結書。(請至本校網站首頁最新消息下載)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高中畢業者,應另附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 或2年以上經驗之證明文件)。
4. 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專業證照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五) 報名資料經書面審查符合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將另行通知應試時間;資格不符合者
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應徵人員均不適合時,本校得予從缺。
(七) 聯絡人詹先生,聯絡電話︰037-266498分機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