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3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作業日程表1份,請參閱附件

一、 依據113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小組第一次委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 依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辦法第13條規定略以,學校如有教師缺額時,除本部依相關法令分發或公開甄選者外,得採介聘方式進用;教師有介聘之需求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前項申請介聘作業,應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決議通過後,由學校向本部申請介聘。國防部及法務部所屬、直轄市立、縣(市)立之高級中等學校經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並經各該主管機關同意者,得向本部申請併同辦理教師介聘。爰113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適用對象係針對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未包含所屬國中部、國小部及幼稚部教師。各校審查申請教師之申請介聘條件,應依上開規定核實審查。
三、 113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作業訂於本(113)年2月5日(星期一)至2月17日(星期六,下午5時截止)開放教師介聘報名系統受理申請教師登錄資料,申請介聘教師應於本年2月17日(星期六)下午5時以前至教師介聘資訊作業系統填報資料並列印「113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完成線上申請證明」且併同相關證明文件送學校人事室審核。學校人事室應於本年2月23日(星期五)以前完成資料審核並列印教師介聘申請表,並由申請人簽名確認併同相關證明文件送現職服務學校初審。

六、 教師可連結「教師介聘資訊作業系統」網站進行申請帳號及密碼,網址:https://gepin.hhsh.chc.edu.tw,亦可連上溪湖高中首頁,點擊左側【教師介聘資訊作業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