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有關各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115年2月1日退休生效之申請或應即退休案件(含同年2月1日退休校長及1月16日屆齡退休之舊制職員,不含經銓審有案之公務人員),請於114年10月2日前將資料送至人事室,以利辦理後續事宜。
(一)退休事實表3份(有私立學校年資者4份),人事室提供。(二)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1份,如當事人曾改名,勿省略記事。(三)「公...
閱讀全文公告:有關各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115年2月1日退休生效之申請或應即退休案件(含同年2月1日退休校長及1月16日屆齡退休之舊制職員,不含經銓審有案之公務人員),請於114年10月2日前將資料送至人事室,以利辦理後續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