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4年8月1日預計申請(應)退休之教職員(含同年8月1日退休校長及7月16日屆齡退休之舊制職員,不含經銓審有案之公務人員),請於114年3月20日前將資料送至人事室,以利辦理後續事宜。
(一)退休事實表3份(有私立學校年資者4份),請使用退撫系統格式產製列印,採文表合一,無須另外備文(人事室提供)。 (二)戶籍謄本...
閱讀全文有關114年8月1日預計申請(應)退休之教職員(含同年8月1日退休校長及7月16日屆齡退休之舊制職員,不含經銓審有案之公務人員),請於114年3月20日前將資料送至人事室,以利辦理後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