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教署函轉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人員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之教保員資格之一,其所稱大專校院科、系、所、學位學程之認定原則Post author:mlses01Post published:2024-07-04Post category:03一般公告 / 教務處Post last modified:2024-07-041130628國教署-函轉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人員認證教保員資格之一學位認定原則下載身心障礙服務人員相關科、系、組、所、學位學程對照表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