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振興花蓮縣觀光,有效活絡地方經濟,自即日起至本(113)年12月31日止,放寬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以下簡稱國旅卡)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鼓勵貴屬同仁前往該縣觀光消費一案,請查照。Post author:afhungPost published:2024-05-10Post category:03一般公告 / 人事室Post last modified:2024-05-10行政院函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