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提供中等學校具合格教師證書且在職之專任、代理(課)及兼任教師進修第二專長專門科目以增進專業知能、完成個人職涯規劃,特辦理本學分班。
- 修畢本課程全部專門科目學分且成績及格者,可依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第七條規定,申辦第二專長加科登記,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教師證書。
- 旨揭學分班隨班附讀招生對象:本校畢業生及本中心結業或保留進修資格之學員選、補修學分者,並於公立或已立案私立中等學校在職之專任教師、代理(課)教師且同時具備合格教師證書者。※聘期為三個月以上。
- 網路報名登錄至111年9月23日(星期五)13:00止。詳細資訊請參閱http://tisec.nccu.edu.tw。聯絡電話:(02)2938-7894。